2014年第10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設立深圳市龍華新區國家稅務局的批復》(稅總函〔2013〕51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設立深圳市大鵬新區國家稅務局的批復》(稅總函〔2013〕514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設立深圳市前海國家稅務局的批復》(稅總函〔2013〕521號)有關精神,我局決定設立深圳市龍華新區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大鵬新區國家稅務局和深圳市前海國家稅務局,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運作,承擔轄區內國家稅務管理工作。原深圳市寶安區國家稅務局龍華稅務分局、深圳市龍崗區國家稅務局大鵬稅務分局同時撤銷。現將我局新設的三個單位的主要職責等事項通告如下:
一、深圳市龍華新區國家稅務局
主要職責:負責管轄龍華新區區域內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等工作。
辦公及辦稅服務廳地址:深圳市龍華新區和平西路364號
聯系電話:27747375
郵編:518109
二、深圳市大鵬新區國家稅務局
主要職責:負責管轄大鵬新區區域內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等工作。
辦公及辦稅服務廳地址:深圳市大鵬新區大鵬街道鵬新西路36號
聯系電話:89210298、84302790
郵編:518120
三、深圳市前海國家稅務局
主要職責:負責管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合作區區域內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等工作。
辦公及辦稅服務廳地址:深圳市南山區蛇口工業七路133號國稅大廈B座8樓(臨時)
聯系電話:26807892
郵編:518067
四、其他事項
深圳市寶安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深圳市龍崗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深圳市蛇口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對新設機構所轄的納稅人已實施但尚未結案的稅務稽查案件,分別由新設機構承接處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