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入駐京東商城時,賣家店鋪的命名規則限制有:
1、名稱長度不能超過30個字符;
2、不能和京東商城已有的店鋪名稱重復;
3、必須以旗艦店、專賣店或專營店三種店鋪類型之一結尾;
4、店鋪名稱審核通過后不可修改;
5、不可以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等。
京東商城入駐店鋪的命名規則有:
1、旗艦店以“品牌名+(類目名)+官方旗艦店/旗艦店”命名,只有商標權利人經營的店鋪才可以使用“XX官方旗艦店“命名。
2、專賣店以“品牌名+企業商號+專賣店”命名,如為多個品牌的,以該專賣店主打品牌名/品牌綜合性名稱+企業商號+專賣店命名。
3、專營店以“企業商號+類目名+專營店”命名,不得以“XX(品牌名)專營店”命名。